2011年,一句“如果不想被强奸,就不要穿得像荡妇”让一场反抗运动席卷全球。这场运动的名字并不文雅,组织者们将其直接命名为“荡妇游行”。参与者们用这一略显尴尬的字眼完成了权利的诉说,也完成了反对妇女暴力的嘲讽。
这一活动最先于2011年4月3日在加拿大多伦多发起,以一名妇女抗议地方警察的言论为导火索。这名警察称,妇女应该避免身穿暴露的服装,这样才能避免成为犯罪受害人。
加拿大一名警察一句“女人应避免衣着如荡妇”,引发世界多国女性怒吼,由美国、加拿大、欧洲到澳洲,再到韩国,多个大城市都有女性加入“荡妇游行”,抗议社会将性罪行归咎于受害者。
引发轩然大波的是加拿大警察迈克尔·萨古尼蒂,他2011年1月出席多伦多一个强奸问题研讨会,一句“女人若不想成为受害人,就不应该穿得像荡妇一样”,令一群法律系女生火冒三丈,不仅当场表达了自己强烈不满,更在社交网和微博上号召“荡妇游行”。
在“荡妇游行”中,不少女示威者打扮性感,以抹胸、迷你裙、吊带丝袜示人。尽管她们的打扮各走极端,但目的相同,就是表达女性有权穿想穿的衣服。许多示威者手持标语,如“短裙不伤人,强奸犯才伤人”、“穿了裙子,不等于说可以”。
荡妇游行的宗旨在于纠正“妇女遭受强暴,是由于被害妇女自己不检点”的观点,类似于中国曾发生的地铁抗议事件“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荡妇游行正演变为世界性游行活动,强调女性的身体自主权应该被尊重。2011年6月18日,巴西首都巴西利亚的荡妇游行,纸牌上写着“既非圣人,亦非婊子,我为自由”。2013年8月,巴西再次爆发荡妇游行,超6000人参加,除了抗议针对妇女暴力,游行还提出了“国家政教分离”、“堕胎合法化”、“规范卖淫行为”等主题。”
2011年7月16日,韩国首尔,女性身着暴露的衣服,戴着墨镜或面具参加“荡妇大游行”,抗议性暴力。
“荡妇游行”是一场现代的女权呼吁运动。但它如同FEMEN等女权组织一样,在呼唤女性身体权利的同时,却将更多男性眼光吸引到了自己身上,一如这个图集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