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言情] 王莺燕死刑及特别附加刑执行条 》全本完结版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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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1999年10月20日下午15:50,向王莺燕宣布开始执行第九特别附加刑,
即火烧
乳头各5 分钟。要求使用的刑具为电炉丝打火机。具体的执行方式为:重 新收高吊钩,使王莺燕恢复仅能以脚尖着地的站姿。而后,执行人员站立于王莺 燕身体的左侧,伸左臂由背后环抱王莺燕的上身,使其不能大幅度摆动身体。右 手打开电炉丝打火机,将火口放置于王莺燕右乳
乳头的下侧,使王莺燕的
乳头处 于火蕊部分进行烧灼,5 分钟过后改为烧灼其左乳
乳头。因本特别附加刑属于高 摧残性刑罚,造成的痛苦极大,可以预计王莺燕即使硬撑出不会
坚持过半分钟, 随即就会爆发挣扎,剧烈程度将超过完成过的任何刑罚中所表现出的程度。执行 人员必须紧抱其身体,保证烧灼的过程不会出现中断。对于王莺燕的哭喊、谩骂 抑或哀求等行为均置之不理。注意适当变换打火机的位置,一是避免王莺燕
乳头 烧灼产生的脂肪滴落火口,二是避免王莺燕可能采取口吹、吐唾沫等方式干扰烧 灼的正常进行。虽然本特别附加刑存在着执行难度高的问题,并且这一问题正是 由于王莺燕本身造成的。但是,执行人员还是要本着对法律负责、对被执行人负 责的态度,尽一切可能地维护王莺燕作为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首先,执行人员 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保证王莺燕的
乳头是处于被动地受烧灼状态,绝对不得出现自 行燃烧的情况。其次,执行人员必须保证王莺燕
乳头形状的基本完整。第三,执 行人员必须注意控制王莺燕的情绪,绝对避免其进入癫狂状态。基于以上三点, 执行人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暂时移走打火机、改变烧灼角度甚至最终改变烧灼 时长。但无论出现任何情况,必须保证王莺燕的左右
乳头所承受的烧灼时间是基 本一致的,最终形成的伤害程度也应该基本是相同的,不得有厚此薄彼的情况发 生。在本特别附加刑的执行过程中,王莺燕的反抗程度会空前激烈,甚至可能会 出现试图咬执行人员的情况,执行人员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应尽可能加以容忍,除 非出现可能造成刑罚不能正常进行的情况,执行人员不得以激烈的手段进行制止。
即使出现造成刑罚不能正常进行的情况,执行人员所采取措施的上限也仅限 于拳击王莺燕的腹部,暂时中止其反抗即可,决不容许给其身体造成更大的伤害。 本特别附加刑最后要达到的要求是,王莺燕的双乳
乳头外观呈焦黑状,乳孔内部 应达到半熟状态,停止烧灼后应能散发轻烟为最佳,双乳乳晕则必须有明显可见 的潦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