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言情] MyGirl 》全本完结版


  M:没有了吧……不过,如果可以的话,给角色起名字可以稍微现实一点,至少雪雨胭脂这种名字就不要再出现了吧,读起来好怪的说。

  水:哦……

  水:大叔,关于怎样写好故事有什么建议吗?我总觉得情节稍微复杂一点,我就会写乱了。(抓狂)

  M:这个嘛……你知不知道蔷薇体?

  水:不知道……

  废话,你知道才怪!这是我的第二个装逼法宝。要说那种文体,大概几百年前就有人开始在用,不过后来被我无耻地用自己的文章冠名拿出去招摇撞骗,也确实唬到几个人的说。

  M:关于蔷薇体,要解释起来很难,但它确实是一种在叙事上,尤其是讲述复杂情节上便利到几乎作弊的文体,我找篇范文给你,你看了就明白了。

  水:好!!!

  我得承认,在知道这丫头和我同在一座城市后,心里有了点不那么单纯的想法。也许是最近在院子看关于小妹妹的闪光文看得多了,总希望自己也能认识个小妹妹闪闪光吧。所以,我很想试试这个小妹妹开放到什么程度。

  蔷薇体的文章我写过不少,但是每一篇都很变态,这样的文章交给一个十九岁的小女孩去读,多少有点冒险。但是,对我来说,她喜欢的话,以后话题就可以更开放,更搞不好真的可以约一下;她不喜欢的话,以后可以不必多说话,趁机甩掉这个麻烦。怎样都没有损失。

  发给她的文章是芋头写的《桥梁》,我有特意强调「是我一个朋友写的」。这是一个中年男人该有的心机。通常情况下,我们在网络

 上会主观地把那些以「我同学」、「我朋友」、「我同事」的名义发表出来
  的私密事件当作叙述者本人身上发生的事,所以,我越是这样对她强调,她越是会以为就是我写的。为何要这样做?第一,这篇文章确实比我的那几篇写得好;第二,如果阿水真的不喜欢色文,而我又万一要修复关系的话,可以拍着胸脯摸着良心告诉她那真的不是我写的;

  第三,也有可能阿水对色文极度反感,看了以后把我当做变态直接报警。当警察上门的时候,我会直接把芋头供出来……

  (二)MyGirl:大麻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