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殺美祭祀(改編版) 》全本完结版

凌巧雲被由警備團部押解到民團團總楊烈家後,就關在後院的地牢裡。

她是個二十三歲的姑娘,皮膚白皙,細眉彎眼,身材豐滿白嫩,挺胸凸臀,讓誰見了都不能不說一聲美。

這裡女子出嫁一般在十六、七歲的居多,十四、五歲就嫁人的也不算新鮮,可像她這樣的容貌和這樣的年齡,仍然還是孑身一人的卻很少見,恐怕也只有在佔山為王的「桿子」中才偶而見到。

自從山寨失守,她獨自奔逃了三天三夜,最後因為實在太睏了睡在十里牌村外的莊稼地裡,卻不幸被人發現,當她突然從睡夢中被驚醒時,已經被四、五個強壯的大漢牢牢按在地上。

槍和匕首被人家搜去,並被人扒光了上下衣褲,被赤條條一絲不掛地用繩子反捆了雙手雙腳,再用一根長木棒穿進去,就像抬豬那樣把她抬起來,把她當作一頭待宰殺的肥豬那樣地抬到警備團部裡去的。

凌巧雲是官府掛了號的女匪首,為她發出的通緝令車載斗量,以她的所為:抗稅抗捐、殺官造反、嘯聚山林、攔路搶劫,隨便撿一條就夠死罪。

況且所有這一切都是當眾所為,證據確鑿,用不著細審,而她自己也知道根本不存在活命的機會,所以犯不著再去受那些非人的酷刑,因此,一過堂她便痛痛快快地認下了所有罪狀,被判了極刑。

楊烈的民團在官府圍剿山寨時擔當主力,立了大功,警備團黃團長又是楊烈的小舅子,所以當楊烈提出將凌巧雲解到楊家集由他負責處決時,黃團長立刻滿口答應。

聽說自己要交給楊烈處死,凌巧雲就知道自己是不會死得那麼痛快了。

凌楊兩家同住一鎮,卻有著兩世的冤仇。

楊家和凌家都曾是楊家集的首富,後來因為一塊風水寶地爭得不可開交,打上了公堂。

楊烈的爺爺買通官府贏了官司,把那塊地斷給楊家不說,還強將凌家的半數家業作為賠償斷給楊家。

凌老爺子一氣之下暴病而亡,凌家從此衰落,幾個兒女各奔東西,跑到外鄉發展。

凌巧雲五歲那年,她的二叔夫婦、二姨和三姨在鳳凰山上拉起桿子,打入了楊家集,把能找到的楊家人都殺了,房子也都燒了個精光。

當時楊烈的父親正在外地經商,聽到消息後急忙返回家鄉,出錢請來官軍剿山,將山寨打破,凌巧雲的二叔、二嬸、二姨和三姨全部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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