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人和女孩的絞刑在伊朗 》全本完结版


絞刑被視為一種簡單有效的死刑手段,同樣施用於男性女性,但只是在哈梅內伊執政時期,對婦女和女孩們大規模執行絞刑才成為一項政府政策。

哈梅內伊頒布法律,規定10歲以上的女性都可以因各種罪名判決絞刑處死,儘管沒有更幼齡的女性被執行絞刑的記錄,被絞死的最年幼的女孩年齡在12到14歲之間,她們通常是和成年女性一起被集體絞死。

傳統上,所有的婦女和女孩們在被處決之前都要被守衛強姦。

這種措施是為了確保她們失去童貞,處死之後也不能上天堂。

在強姦一天之後,女死囚們將獲得一天時間休息,然後被押到一個獨立囚室做好處決準備。

如果處決不是公開執行,她們的頭巾通常會被去掉,解開襯衣或外套的扣子,袒露脖子和前胸部分。

所有被判處絞刑的女子都將被繩索反綁雙手之後送上絞架。

她們的脖子上通常會被套上打成簡單活結的極強韌細繩或者鋼索,然後被相當牢固地拉緊。

在脖子被吊起來之後,受刑的女性將竭力踢蹬,窒息並大小便失

女性的絞刑被有意設計為極短距的下墜,盡可能延長她們的受難時間,確保她們遭受緩慢、痛苦和完整的窒息過程。

在絞架上的女性停止踢蹬和抽搐之後,她們的屍體將由獄醫檢驗,並繼續懸掛10到20分鐘。

然後,屍體將被解下,送往停屍間以消防水龍沖洗。

在簽署死亡證明,並繳納行刑絞索的費用後,親屬可以領回屍體。


(二)女犯的絞刑準備

在被處決的前一天,被判處絞死刑的婦女或女孩們有機會承認自己更多的罪行,或向宗教法庭提供有關她們不道德或罪惡行為更多的信息。

這些額外的證詞被記錄之後,女犯們就被送回牢房。

在婦女和女孩們等待處決的同時,如果是私密執行絞刑,必須準備好絞刑室。

用於絞刑的繩索或電纜的直徑一般不超過1英吋。

它們通常要求既結實又纖細,設計得可以嵌入脖子裡面,絞碎喉嚨,在女犯被掛在空中時可以施加相當巨大的痛苦。

在上世紀80年代早期,簡單的木製或塑料箱子被用來給女犯們墊腳,讓她們踩在上面,在脖子上套好絞索。

為了加快執行成規模的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