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紫砂壺族群 》全本完结版


戴了一個多小時的背銬,我的手腕上已經留下了深深的銬痕,剛一鬆開,感覺又疼又癢。

我正在撫摸手腕,法官宣佈開庭了。

檢察官指控我犯有故意殺人罪,出示了審訊記錄和許多證據。

這些證據有我遺失在現場的身份證、汪小宇手機裡我約她到世紀大廈旋轉餐廳的短信、我在汪小宇衣服上的指紋等。

其實這些都是我當時故意留下的,否則警方也不可能那麼快就破案。

律師不是我請的,在獄中我已經表示過我不打算請律師辯護,但他們還是替我指派了律師。

律師的辯護在檢方有力的證據面前顯得是那樣的蒼白無力,除了說我認罪態度較好,希望能夠從輕判處外,好像也拿不出其他的說辭來替我辯護了。

雖然結果是在預料之中的,但在最後宣判時,我還是很緊張,萬一被判了死緩,那就真的要像李惠說的那樣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

所以當聽到判決書中說我犯有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時,我顯得十分激動,我對自己說:『章敏呀章敏,妳終於被判了死刑,很快就要被綁赴刑場去接受槍決了,想不到多年來荒誕不經的幻想竟然將變為現實!』

我感覺到自己的心跳已明顯加快,臉上也火辣辣的。

我對這個判決結果當然很滿意,當庭就表示放棄上訴,認罪服法。還說,我死了以後願意捐獻角膜。

警察並沒有因為我認罪服法而格外照顧我,退庭後,她們立刻又給我戴上了背銬,而且銬得明顯比來的時候緊多了。

不過這時我正處於極度的興奮之中,一點也沒有感覺到疼,我甚至不記得是怎樣被押出法庭、押上警車、回到看守所的。



七、



到了看守所,我還是先被帶進二層小樓的那間辦公室。

在那裡,沒有對我問話,押解我的女警和辦公室裡的人說了一些什麼又記了一些什麼之後,我的背銬被打開。

女警叫我脫下黃色囚衣,給我換上了一件紅色的,就和林媛媛的那件一樣。

很顯然,這表明我現在的身份也和林媛媛一樣是一名死刑犯了。

我很欣賞紅囚衣這鮮亮的顏色,巧的是那囚衣上的號還是014。

還沒等我欣賞夠這件新衣服,女警又給我戴上了背銬押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