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紫砂壺族群 》全本完结版


押解我的女警進來後也不走了。

看來每個死刑犯臨刑前都要得到兩名警察的關照。

一名女警拿過來一個包袱,對我說:「這是妳的衣物,明天砸了鐐銬後妳可以換一下衣服。要走了麼,盡量穿得漂亮點,適當化化妝也是可以的。」

另一名女警遞給我一枝筆和幾張紙,對我說:「妳可以寫遺書了,在晚上十二點以前交給我。我們會按照妳的要求送達。」

等了快三個月了,總算等來了這一天,讓我寫遺書了。

我很激動,心已經飛到了刑場。寫些什麼呢?

我一沒有親人,二沒有遺產,就拿起筆胡亂寫了起來。

戴著這樣的死銬寫東西還真的很吃力。

俗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還是同命運的人更親近些,那個戴鐐銬的見我寫得很吃力,就湊到了我的身邊。

我們倆開始聊了起來。

到了這個時候,看管我們的女警對我們也比較隨和,只要我們不做自殺越獄之類太出格的事,她們一般都不管,對我們的聊天她們當然也不加干涉。

「見到妳很高興,明天有個伴了。」那人對我說。

『見到妳很高興』本來是初次見面常說的問候語,可是在這樣的場合說這話就顯得很不合時宜,都要去挨槍子了,有什麼可高興的?

除非她有著和我一樣的愛好。

「明天就上刑場了,還高興得起來嗎?」我倒真想試探一下這位同路會不會也是同好。

「請問妳這麼稱呼,犯的什麼事?看妳的裝備比我的還重呀。」

她的問話使我注意到她手上戴的是一副亮珵珵的板銬,自由度比我的要大一些。

腳上的鐐也比我的輕,好像和林媛媛原先戴的差不多。

「我叫章敏,犯故意殺人罪。」

我回答後又反問道:「妳呢?從妳的裝備看應該不是暴力犯罪。」

「我叫張華,犯的是貪污罪。」她回答道。

張華?貪污?我心裡咯登了一下。

林媛媛的總經理不就叫張華嗎?

會不會就是她?

我聽到這名字後還一直以為是個男的,想不到也是個女的!

「妳認識林媛媛嗎?」我問道。

「當然認識呀。」

張華說:「雖然她是我的助理,可我們就像親姐妹一樣。」

「妳真的就是林媛媛的張總呀。」

我說:「妳可太喪良心,還好意思說像親姐妹一樣。出了事妳自己躲起來,差一點讓她替妳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