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場正傳 》全本完结版


時辰---

十二地支紀一晝24小時為十二時辰:前半夜11時至1時為「子時」

午夜1時至3時為「丑時」

後半夜3時至5時為「寅時」

早上5時至7時為「卯時」

上午7時至9時為「辰時」

9時至11時為「巳時」

11時至下午1時為「午時」

中午1時至3時為「未時」

晚上7時至9時為「戌時」

9時至11時為「亥時」。

每個時辰各占兩個鐘頭。

可見「從巳時直殺到未時」相當於現在的「從上午9時直殺到下午3時」。

更點---古代把晚上戌時作為一更,亥時作為二更,子時作為三,丑時為四,寅時為五更。

把一夜分為五更,按更擊鼓報時,又把每更分為五點。

每更就是一個時辰,相當於現在的兩個小時,即120分鐘,所以每更裡的每點隻占24分鐘。

由此可見「四更造飯,五更開船」相當於現在的「後半夜1時至3時做飯,3時至5時開船」。

「五更三點」相當於現在的早晨5時又72分鐘,即6時12分,「三更四點」相當於現在的午夜1時又96分鐘,即2時36分。

刻---

古代用漏壺計時。

漏壺分播水壺和受水壺兩部。

播水壺分二至四層,均有小孔,可滴水,最後流入受水壺,受水壺裡有立箭,箭上刻分100刻,箭隨蓄水逐漸上升,露出刻數,以顯示時間。

而一晝夜24小時為100刻,即相當於現在的1440分鐘。

可見每刻相當於現在的14.4分鐘。

所以「午時三刻」相當於現在的中午1時43.2分古人將夜裡的時間還分為更和點一夜等分為五更,一更也等於現在的二個小時,從晚上七時開始起更,一更指七時至九時,二更指九時至十一時,三更指十一時至次日淩晨一時,四更指一時至三時,五更指三時至五時。

古人把一晝夜分為12個時辰,用12地支表示,每個時辰等於現代的二個小時。

古時與現時對照:子時從夜間十一點到次日淩晨一點,丑時從一點到三點,寅時從三點到五點,依此類推,每隔兩小時分別為卯時、辰時、巳時、午時、未時、申時、酉時、戊時、亥時。

「更天」前最大的數字是五,是指三時至五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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