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倩的死刑 》全本完结版

本文開始。


我的名字叫艾小倩,是個現年22歲的女孩子,身高171公分,因被控參與販毒,而判了無期徒刑,押送到某看守所,等候轉移監獄,後來我提出上訴,但弄巧成拙,被改判了死刑,但我是無辜的,真的。

以下是我的回憶錄,一大部份的內容要感謝高文豔和其它幾名在場的武警的幫忙。

7月4日,我在學校準備去上課時,突然被逮捕,之後就被囚車帶到目的地。

卻說我從小到大,在各級學校都一直被公認是該學校的校花,就連到了監所,大家也認為我是女犯中長得最好看的,大家都說我有著一張像動漫美少女一般既美麗又可愛的臉蛋。

據說我下車時,眾人都被的我美麗所折服,當時我一頭烏黑的、前面剪了類似妹妹頭瀏海的覆全額覆眉毛瀏海且後面留得很長的秀髮綁長披在肩際,身穿一件短袖襯衫,下身穿著一條合身的牛仔褲長褲,腳下是一雙新買的12CM的黑色高跟船形皮鞋,沒有戴鐐,但雙手被反銬,由於雙手背銬在後,在我171公分高的身上,我那本來就屬巨乳等級的雙峰毫無保留地高聳著。

隨著「踢踏……踢踏」的腳步聲,我被一名叫女警和一位叫男警帶到了刑戒具室。

因為我是短期羈押的重犯,因此他們必須給我嚴厲的刑戒,以防逃脫或自殘。

在我進了刑戒具室後,那女警給我打開了我手背後的普通手銬,扔在一邊,然後指著屋子中間的鐵制的椅子說道:「坐下!」

事後我聽說那天在刑戒具室給我上手銬腳鐐的那男警名叫董華,據高文豔所說,董華在那工作了八年,性格暴躁、下手特重,犯人們背地裡都叫他鄶子手。

而那女警叫高文豔,當天和董華在一起幫我上鐐銬,在我進入看守所後,也常來找我。

據看守監舍的警員所言,我在看守所的期間,高文豔幫了我很多忙,也很照顧我,還說若不是高文豔,以我的個性,在看守所的日子,恐怕會生不如死。

不管怎樣,我坐了下來,然後那女警走到牆角一個鐵櫃前,打開門,只見裡面掛滿了各式各樣的手銬、指(趾)銬和腳鐐,長的、短的、輕的、重的、緊的、松的,應有盡有。

女警問男警道:「給她上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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