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別州劊子手系列之--劉小刀 》全本完结版

(一)



別州本來是個小地方,自古便是個蠻荒之地,二十世紀末才因為特殊的地理位置變成一個現代化大都市。 

說到別州,雖然地方不大,也沒有什麼特產,但好幾百年以來,這裡便非常有名,不是因為別的什麼,而是因為這裡是亞洲乃至世界上女匪最多的地方,所以也就成為女死刑犯最多的地方,更以對女犯花樣繁多的處置方法而聞名。

這裡處決女犯,一是行刑必裸體,二是刑前必破身,這兩條甚至寫在別州府的刑文條款之中。

中國的官方刑制本來就不嚴格,私刑氾濫,加上這裡是少數民族地區,一直以來都屬番王管轄,天高皇帝遠,實際上是一個獨立王國,加上這裡匪患不斷,能有人願意在此做官就已經不錯了,所以從來也沒有人對這種做法提出過疑議,時間一長,別州人反而為此找到了理論根據。 

追究歷史,別州並不是一開始就這樣行刑,雖然過去女性重犯行刑時也偶而脫衣羞辱,但畢竟只在少數,究竟什麼時候開始這樣做,州志上是有記載的。

那時還是北宋末年,本地的州官因為得罪了上司,被加上一個私通亂匪的罪名下了番王的大獄,那個上司還派人抄了他的家,將其亡妻生下的愛如掌珠的女兒也捉了起來。

當時的番王正心懷大志,頗得用人之道,就在州官行刑之前,番王召見了他,並立即審出了事情的原委。

州官被平反了,並領了旨意去救自己被株連判了死刑的女兒。

他一路上馬不停蹄,緊趕慢趕,趕到刑場時仍然過了行刑的時刻。

就在他認為一切都已經無法挽回的時候,竟發現自己的女兒還沒有死。

因為自己的女兒年輕貌美,年輕的劊子手實在耐不住自己的慾望,便在行刑前將她剝光強姦了。

這樣一來,耽擱了一段時間,使州官得以救下自己的女兒。

州官為此下令,今後女犯行刑必先剝光了,讓劊子手破過身再殺,以便給她們自己的親屬留下解救她們的時間,其實這恐怕只是表面上的文章,主要原因大約是州官因女兒被人強姦了,所以在其他女犯身上洩憤。

這樣的死刑執行了幾百年,卻再沒有第二個女犯被從刑場上救回,反而使當眾玩弄女犯成了別州的一景,久而久之,人們更為此找到了理論根據,他們說,被判死刑的女人由於生前罪孽沉重,行刑前如果沒被男人幹過,到了陰間便永墜地獄,不得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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