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悉尼月光 之 罰單 》全本完结版


「可我以為超速只是罰款什麼的,」我委屈地說。 

「那是只初犯,妳已經是第二次了。」 

「可我怎麼知道會這樣?我怎麼知道。。。」我幾乎要哭出來。 

「在妳超速的時候,妳就應該知道。法律就是法律,妳沒有什麼好委屈的。」她打斷了我,語氣變得有些嚴厲。 

我平靜了一下,她說的是對的,法律就是法律。我違犯了法律,就要受到審判,就應該收到處罰,哪怕是死刑,也是應該的。 

「妳被處決以後,打算如何安排妳的身體?」她接著問。 

「我的身體?」我不知道她在說什麼。 

「對,妳的身體。法院將對妳進行處決,不過妳可以決定妳身體的處理方式。」 

「我有什麼選擇嗎?」 

「妳可以把身體捐獻給研究機構,這是我們最歡迎的。當然妳也可以出售給食品加工部門,他們會付給妳一定的費用,妳可以制定受益人。 妳也可以要求火化,不過妳自己或者家人需要承擔一切費用。總之,我們會盡力滿足妳的要求。」 

天哪,盡力滿足我的要求?就好像是我自己想要在這裡被處決一樣。 

「我。。。」我不想捐獻給研究機構,想像著躺在手術台上就讓我渾身發冷。

我也不太想讓自己成為陌生人的食物,可是火化還要花錢,給家裡增加負擔。

想到家裡,我忽然特別想見到媽媽,不知道她知道我的消息會怎麼樣。 

「我能見見我媽麼?」我輕聲地問。 

「法官給妳的判決是立即執行。也就是說執行過程立即開始,直到妳被處決結束。在這之中家屬可以陪同,但不能中斷程序。如果妳想的話,我可以幫妳聯繫她,也許她可以看到妳的執行過程。」 

天哪,我可不想讓媽媽看到我被處決的樣子。還是不要她來了。

這時候我到不太後悔自己一個人來。很難想像讓媽媽一直陪著自己直到被處決,她一定受不了。 

「那還是算了吧。我選則把身體出售給食品工廠。」我做了決定,這樣至少還可以給家裡帶來一些收入。 

「我會被怎麼樣?我是說。。。什麼方式?」我猶豫地說出了自己最想問的問題。 

「這完全要看執行官那裡的安排。不過既然妳選擇了作為食品,我想那邊會給妳安排一個合適的方法。電椅和槍決對身體破壞比較大,可能不會給妳安排。我估計絞刑和斬首的可能性比較大。。。」